注意事項:
  •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爲,
    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人身攻擊、謾駡、轉貼、煽色腥等內容 將一律刪除。
  • 每人限中獎一次,將先選出「超級明星獎」、再選出「滿足人氣獎」。
  • 「超級明星獎」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刊登其參賽照片作品或擷取其中貓咪圖樣於網路廣告中、不需再 另付酬勞。
  • 上傳照片皆應為網友自行創作、上傳。若上傳內容有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規範,參加者需自行擔負相 關法律責任。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增刪、或停止該網友參與活動之權利。
  • 參加本活動者同意,其所發表之照片,不論有無中獎,係皆以美商瑪氏為該著作之著作人,美商瑪氏公司並有
    權修改或刊登為廣告或永久無償利用之。
  •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裁決。
  • 所有中獎資格,須經主辦單位查驗合格,方為有效。
  • 本活動僅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之居民參加,且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
  • 中獎資格不得轉讓或出售他人。
  •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美商瑪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其主辦單位與零售商、供應商、廣告公 司與相關配合
    廠商之員工及其家屬均不得參加本次活動。
  • 依稅法規定,凡單項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整,中獎者需自付10%機會中獎所得稅(海外人士或 不具中華民國
    身分者,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主辦單位得事先代扣10%所得稅,不願繳交稅金者視同 放棄得獎權利;而累計獎項
    價值在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美商瑪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年底 將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
  •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裁決。
  • 若中獎者未提供或提供不實資料,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並自負其責。
  • 凡獎品在運送過程中,非因公司之事由造成損壞、遲送、錯遞或遺失,恕不負責。
  • 所有獎品皆以實物為主,中獎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主辦單位更換獎品或兌換現金,亦不得轉讓。
®Registered trademark ©Mars, 2009